《三十而已》,婚姻中的法律问题你了解多少?
《三十而已》讲述了三个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30岁女性的故事,通过对全职太太顾佳、沪漂王漫妮、上海本地姑娘钟晓芹三位主角的描写,展现了当代女性的生存现状。引起了不少当代女性的同感,精彩剧情的背后还蕴藏了不少《民法典》知识点,特别是有关婚姻家庭编,比如全职太太顾佳遭遇婚内出轨,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小三林有有的挑衅,顾佳称许幻山用在林有有身上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让林有有全数归还......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解决的。
全职太太遭遇婚内出轨,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对该规定予以保留。
顾佳能够举证证明其配偶与林有有长期同居并导致离婚,其有权要求配偶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法院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作出认定。
婚内出轨,如何追回配偶在小三身上花的钱?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对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有原则性规定。首先,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夫妻一方造成除精神方面损害外还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显然,夫妻一方在小三身上花销的钱款,非夫妻日常生活必要开销,配偶一方也是明显不同意的,对夫妻一方向小三私自赠送房产、车辆、大额钱款等事项,另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赠与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对于夫妻一方与小三共同的小额现金开支,配偶一方具有一定的处分权,在无明确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认定侵害夫妻一方的财产权,故对应配偶在小三身上花的钱,视具体情况,可以要求返还,但非一分一厘均能要回。
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顾佳和许幻山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写着烟花厂归男方,茶厂归女方,儿子抚养权归女方,豪宅出售后平分所得。就在协议签订后,烟花厂爆炸了,那么烟花厂爆炸后的赔偿问题和后续损失会牵连到顾佳身上吗?顾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该条法律的精神予以保留,但经过一定修改和补充。
烟花厂若是以厂的名义对外经营,其性质可能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应由经营者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烟花厂虽经夫妻双方约定分割给男方,但在离婚之前,若上述烟花厂是夫妻共同经营,且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烟花厂爆炸后所导致的赔偿问题,顾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烟花厂是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则许幻山对爆炸导致的赔偿承担有限责任,该责任也不波及顾佳。
以上就是本期小编分享的法律知识,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德唯律师事务所,我们一直在您身边。
全职太太遭遇婚内出轨,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对该规定予以保留。
顾佳能够举证证明其配偶与林有有长期同居并导致离婚,其有权要求配偶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法院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作出认定。
婚内出轨,如何追回配偶在小三身上花的钱?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对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有原则性规定。首先,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夫妻一方造成除精神方面损害外还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显然,夫妻一方在小三身上花销的钱款,非夫妻日常生活必要开销,配偶一方也是明显不同意的,对夫妻一方向小三私自赠送房产、车辆、大额钱款等事项,另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赠与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对于夫妻一方与小三共同的小额现金开支,配偶一方具有一定的处分权,在无明确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认定侵害夫妻一方的财产权,故对应配偶在小三身上花的钱,视具体情况,可以要求返还,但非一分一厘均能要回。
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顾佳和许幻山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写着烟花厂归男方,茶厂归女方,儿子抚养权归女方,豪宅出售后平分所得。就在协议签订后,烟花厂爆炸了,那么烟花厂爆炸后的赔偿问题和后续损失会牵连到顾佳身上吗?顾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该条法律的精神予以保留,但经过一定修改和补充。
烟花厂若是以厂的名义对外经营,其性质可能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应由经营者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烟花厂虽经夫妻双方约定分割给男方,但在离婚之前,若上述烟花厂是夫妻共同经营,且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烟花厂爆炸后所导致的赔偿问题,顾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烟花厂是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则许幻山对爆炸导致的赔偿承担有限责任,该责任也不波及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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