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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与星光路交口天津节能大厦九层
2、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8号(南开区人民法院对面)

法规案例

了解“帮信罪”,莫当“工具人”

案情介绍
小李毕业后就在一家公司工作,工资薪水不够小李开销,又几乎每天都需要小李加班。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小李回到家刷着手机时,看到一条消息“出售、租赁某宝、某信、某博等账号或者闲置银行卡,什么都不用干,在家轻松坐等可观报酬”。小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心想“虽然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只是出借一张银行卡就能换一笔钱似乎不亏也没什么风险”,随后小李就在网络上联系到了小王,将自己的一张闲置银行卡借给了小王,小王则立刻给小李转账了600元。尝到甜头的小李变本加厉办多张卡,出售给小王等人。但没过多久警方就找到了小李,警方告知小李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支付结算,其出售闲置银行卡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待他的将是不可避免的牢狱之灾。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顾名思义,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再简单一点可以理解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在实际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他们构成了电信诈骗链条中重要一环,被称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生活中有哪些事情看似平常,但有可能触犯“帮信罪”的行为?
1.出售、出租、出借支付宝账号或者微信账号,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如果明知用于不法用途,却仍然租售微信号,就有很大概率涉及“帮信罪”。
2.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手机卡,罪犯会借用你的银行卡去支付结算,连带你也成为帮信罪打击的对象。
3.帮人刷单走流水或帮人拉微信群,这有可能会帮骗子扩大诈骗的范围,增加受害人数,同时骗子也会通过刷单走流水等渠道洗白自己的资金。
4.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技术支持,有些技术人员或者大学生,为了牟取眼前之利,而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放弃自己的光明前途,走上帮信罪的犯罪之路。

构成“帮信罪”将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温馨提示
大家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