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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唯要闻

我所苏文辉主任出席河北区民行检察座谈会

2014923日,由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河北区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民行检察座谈会在河北区司法局召开。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利东出席了此次会议,我所苏文辉主任携黄旭强律师、刘昱律师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首先,王利东科长对民行科的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指出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检察监督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都有所扩大,主要表现在检察院有权对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和检察建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律规定这两方面。

接下来,律师代表针对在办理抗诉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障碍和对检察监督的一些建议,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苏文辉主任指出,检察机关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权,在抗诉过程中应当更充分的行使这方面权利。此外,苏文辉主任还谈到了检察机关和律师的沟通问题。他表示,若能加强沟通和交流,检察机关可更全面的了解案件事实,从而准确有效地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抗诉条件。最后,苏文辉主任表示,新《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从立法上确立了检察建议制度的合法性、正当性,对于检察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使检察机关在不干涉法院独立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了检察监督力度。

    此次座谈会,检察官和律师之间深入畅快地进行了交流。通过此座谈会,我所律师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抗诉工作,认识地更加全面和深刻,对今后开展相关方面工作有很大帮助。